番外一:薛琛的童年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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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那个女人,是在他七岁的时候。 那时候家里还没拆迁,一家人住在乡下,生活算不上富裕,但过得开心自在。 这样安定平和的生活本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可是,在那年夏天的午后他和刘旭东不小心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自此,他们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你快点。”一个瘦瘦高高的小男孩不耐烦的催促道。 “你等我一会。”稚嫩的声音从一堵泥墙后传来,一个小小的身影翻墙而下,漂亮如瓷娃娃的脸蛋蒙上了一些泥灰,黑葡萄似的大眼珠闪烁起纯真不解的光芒。 “东哥,我们为什么要爬墙呀?”七岁的薛琛这时才上小学一年级,因为放暑假和同班好友刘旭东出来玩耍。 平常他们都不会玩的太远,但是今天刘旭东说什么都要带他去隔壁村,说是要去探险。 薛琛对探险没什么兴趣,身上的衣服裤子都蹭了泥,回去铁定要挨骂了。 “咱们在探险啊,你没瞧电视里面放的?哪个不是爬上爬下,咱们这样才叫刺激!” 刘旭东说的头头是道,仗着自己比薛琛高一些就爱装老大。 “哦,那咱们现在是要去哪?我妈说了不让太晚回家。”薛琛懵懵懂懂的点着头,跟在刘旭东屁股后面,踩上他走过得脚印。 “放心,不会太晚的,我们就这村里走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贝可以捡。” “宝贝?可以吃吗?” 薛琛听到宝贝两个字来了劲,上次东哥带他去山里说要找宝贝,结果还真的找到了一颗结满果子的大树,他们俩都在树上吃撑了。 “薛琛,你怎么就知道吃,我说的宝贝是可以拿去卖钱的。”刘旭东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在遇到交叉口的地方停了下来。 “呐,别说我没给你机会,你来选吧,往左还是往右?” “嗯……我能随便选一个吗?”薛琛糯糯的说。 “无所谓啦,反正去哪都差不多。”刘旭东挥挥手,对面前的瓷娃娃是百般迁就,没办法,他家里穷,每次家里开不了锅就会去薛琛家里蹭饭,久而久之,他就觉自己有义务要照顾好他。 薛琛探出小脑袋,发现左边的路是条小路,依稀能看见几栋私宅的身影,右边是条大路,车来人往,很是热闹,既然东哥想要探险,那肯定得去人少的地方,所以他选择了左边。 两个人小屁孩一前一后走进了这条小路,没过多久,他们都闻到了一股花香,顺着香味,一枝枝红色玫瑰花映入眼底。 带刺的玫瑰盎然挺立在一户私宅后院,白色栅栏挡不住越狱的枝头,一朵朵拳头大的红色玫瑰绽放在外,薛琛只需伸出手,就可以将它们采摘下来。 “好漂亮的玫瑰花啊,薛琛,你想要吗?”刘旭东贼兮兮的问道。 “想是想,但这样……不好吧……啊,你真的采啦。”薛琛犹豫不决的时候,刘旭东已经摘下一朵红玫瑰塞进他怀里。 “你等着,我给你多采几朵,回头送给你妈,你妈一定喜欢!”小小的身板站在石墩上,一朵接一朵摘了下来,尖锐的小刺划破他的皮肤,他像是没有痛觉照摘不停。 “花朵都是需要人呵护的,你这样对它,它会难过的哦。” 一道温柔的声音在他们身边响起,刘旭东做贼心虚,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对不起,我们会赔偿的!”薛琛低下头整张小脸烧的发烫,头一次偷东西就被主人抓到,他实在太不走运了。 “没关系,你们喜欢的话我可以剪一些给你们,但不要像这样摘了,你痛它也痛,何必呢。” 女人的声音蕴含笑意,像春天里的一抹暖阳,烘的人暖洋洋的。薛琛掀开眼皮,一点点偷看她的样子,她长得可真好看啊,乌黑柔顺的头发绕过修长的脖颈慵懒的扎在胸前,一袭白色长裙穿出了仙女下凡的气质,当他们四目相对,她月牙般的眼睛像藏了天上的星星亮的褶褶发光。 “花是我摘的,和薛琛没关系,阿姨,我给你道歉,对不起,还有……你刚刚说的,会送我们一些,是真的吗?”刘旭东显然也被对方的美色所俘虏,他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手上的伤口在晃动的动作下印出了一道道血痕。 “呀,你受伤啦,要不,你们先到我家里来,我给你擦点药。”女人柔柔的说。 “那,就麻烦你了。”刘旭东是一点也不客气,拉着薛琛的手臂就跟着女人去她家。 女人家里很乱,像是被盗贼抢劫了一番,薛琛自踏进房门后就觉得浑身不太舒服,碍于礼貌,他没有说出口。 陪着刘旭东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女人倒了两杯白开水走了过来。 “渴了吧?先喝点水。” 刘旭东正好口渴的很,咕咚咕咚喝完一杯见了底,薛琛不像他,规规矩矩的喝了几口就放在了桌上。 “真乖啊,要是能当我的儿子,该多好。” 女人惋惜的叹了一声。 “阿姨,你没有孩子吗?”薛琛下意识的问道。 女人摇了摇头,执起刘旭东受伤的手,失神的说:“阿姨这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 两个小男孩哪听得懂她话中深意,一个个鼓励她。 “阿姨,你长得这么漂亮,找个男人结婚就会有孩子啦,你看我妈找了我爸,不就把我生出来了吗?”刘旭东说的天真无邪,一点也没发现女人的眼里闪烁着异样。 薛琛在旁附和:“是啊是啊,追阿姨的男人一定都排到村尾了吧。” 女人被他们的童真深深吸引,一两句话就逗乐了。 “你们真可爱,做我的干儿子,好不好?”说完,她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在刘旭东的伤口上舔了一口。 “呀,你,你,你为什么舔我?”刘旭东惊得抽回手,想要起身却发现脑子里轰的一下爆炸性的犯疼,身上所有筋脉都变成了黑色,一条条的凸显在皮肤表层像活了的黑色小蛇。 “唔,好疼啊。” 薛琛已经疼得从沙发上滚了下来,他一边捧着头一边在地上翻滚,同样的黑色筋脉遍布在他的脸上。 长达半个小时的折磨,两个年仅七岁的男孩早就已经痛晕过去。 等他们醒来,外面已经过了三天,他们躺在一张床上,女人就坐在床边,目光怜爱的看着他们。 “你对我们做了什么?”薛琛害怕的往被子里缩了缩。 “我需要新鲜的食物,只要你们好好地为我做事,我不会对你们怎么样的。”女人笑容温和,一点也不像个坏人。 两个男孩却觉得她笑的惊悚极了,全然没了第一眼的好感。 “新鲜食物,可以用钱去买,你是要把我们卖掉吗?”刘旭东后悔自己太不小心,他妈常和他说不要跟陌生人走,他哪知道长得好看的阿姨,竟然是个人贩子。 女人呵呵笑道:“与其把你们卖掉,还不如吃掉你们。” “不,不要吃我们,我们会很乖的。”薛琛被她的言辞吓到了,颤颤巍巍的把被子盖住了半张脸,只留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弱小无辜的看着她。 “放心,你们那么可爱,我怎么舍得吃了你们呢,相反,我会很爱你们,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来当我的干儿子吧。来,喊一声我听听。”女人慈爱的抚摸着薛琛的头发,如果不去看她那双浸出鲜血的眼睛,倒是有一分为人母的样子。 “干妈” “干妈” 两个稚气的声音异口同声的喊道。 “真乖啊,要好好听干妈的话,知道吗?” 薛琛听话的点点头,被子里他的手被刘旭东的手握的紧紧的,本以为只要他们回到家就能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可是,他们把她想的太简单了。 三天没有回家,当他们出现在家人面前时,免不了挨一顿打。 事后,爸妈问他们去了哪,薛琛很想把什么都说出来,但一张开嘴巴,愣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同样的事情在刘旭东那重新上演。 既然什么也问不出来,爸妈只能无奈的不了了之。而从回来的那天起,他就一直做噩梦,梦里那个女人不断的问他什么时候再去看她,去的时候记得带上她的食物——一个人,不论男女老少,皆可,前提,只能是人。 受不了噩梦的摧残,他去找了刘旭东,刘旭东的情况并没有比他好到哪去,他们俩想了老半天决定带上村里最强壮力气最大的王大叔。 王大叔早年服过兵役,满身腱子肉,是村里有名的大力士。 两人随便编了个慌就把人骗去一起去看那个女人。 还以为他能救他们脱离魔爪,谁知道他们一进门,王大叔就被女人掏走了心脏,吃掉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间接杀人,从那以后,他们两性格大变,一向活泼乱跳的刘旭东变得阴沉话少,而他也变得更加内向。 杀人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厌恶当刽子手,所以诱拐人的事交给了刘旭东。 面对孩子的恳求,没有大人会拒绝他们,他们屡战得胜,村里的人也跟着莫名的消失了一个又一个,警察开始大范围搜查凶手,却绝不会怀疑到他们身上,因为,他们不过只是个孩子。 年复一年,等他们上完了小学终于盼到了村里拆迁分房。 能离开这里,意味着自由吗? 不,没有,就算他们离开了,那个女人依旧会在梦里和他们相会,像摆脱不了的梦魇,无时无刻折磨着他们。 在搬家的前一个晚上,他们去找了那个女人,女人知道他们要走了,去更远的城市,于是,和他们定下了约定。 “只要你们能在30岁前送来四颗心脏,你们就可以获得自由。” 比起无止境的杀人,这无疑是送给他们最大的福利。 他们同意了,在快30岁的时候,刘旭东开始了杀戮,而他也找到代替自己的刽子手。 他们相信,很快,他们就能像正常人一样,自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