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言情小说 - 七零知青带物资下乡被糙汉掐腰宠在线阅读 - 第64章 大爷是退伍老兵

第64章 大爷是退伍老兵

    大爷嘴唇发紫,颤颤巍巍地指着潘迎娣,“小兔崽子,你把粪车倒在我门口,人却跑了!我怎么进屋?我怎么进屋?从粪里爬过去呗?”

    “爱怎么进怎么进,关我屁事。”潘迎娣非但没有愧疚,还开始指责起了大爷。

    “你一大把年纪,好歹也算个男人,眼睁睁看着女孩铲粪,真要脸!”

    “你!你!你!”大爷往前走了几步,一瘸一拐的。

    沈青笛才察觉到他有条腿短了一截,走路不稳。

    “大爷,她就是条疯狗,不要生气。”江胜利用衣服擦擦手,跑过去扶着大爷坐好。

    “小伙子,你看我的脚,没办法干活。”

    大爷把左脚的鞋脱掉,不用脱袜子就能直接看到,脚掌少了一半。

    “这……”江胜利抿抿嘴,眼神慌乱的看向沈青笛。

    求助,好可怜啊,怎么安慰大爷?

    沈青笛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做出夸张的表情。

    笑眯眯地扯开话题,“大爷,你走路腰杆可直了,一点看不出脚有伤。”

    “那是!老头子我以前当过兵,脚和腿都是那会儿受得伤。”大爷自豪地拍拍胸膛,“年轻也是一条好汉嘞!”

    后来回村了,公社特意派人给他安排了看守养猪场的工作。

    除了需要熬夜起来看几眼猪崽的情况,也不用做啥体力活。

    工分……嘿嘿,工分还是蛮可以的。

    “大爷,你真厉害,给满仓村争光了。”沈青笛语气真挚地表达敬意,让大爷激动的红光满面。

    “好孩子,快去干活吧,用这个水舀子盛猪食。”

    接过大爷递给的破舀子,沈青笛和江胜利重新进了猪圈。

    “青笛,我以为大爷就是村里普通的老头,原来他还当过兵。”

    江胜利撇撇嘴,眼里流露出对他的敬佩,感慨道,“潘迎娣居然让这位老英雄铲粪,太可恶了。”

    “行了,你进去铲,我去喂食了。”沈青笛淡淡一笑,转身走到门口的大桶前面。

    这年头,老百姓能吃饱肚子都难,更不要提省出粮食给猪吃了。

    所以喂猪用的是山上割来的猪草,等到快要向公社交任务猪的前半个月,开始喂点玉米碴或者是大豆渣子。

    让它们看起来皮毛亮一点,肚里的油水肥点。

    喂猪的流程特别简单,每个猪圈里有一条长方形的深坑形状的石槽。

    而沈青笛只需要用舀子把猪食运送到石槽里,均匀的从头倒到尾。.

    小猪崽们争先恐后地抢着吃,发出“哼哼哼哼”的猪叫声。

    好多个石槽,沈青笛端着猪食一趟一趟的运送,心里默默的考虑问题。

    到底要不要想办法把潘迎娣赶走?

    只用了两趟路程的时间,她就想明白了。

    赶走!

    潘迎娣的存在,不仅仅是给别的知青造成了困扰,也严重的影响了她的心情。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容忍?

    沈青笛自认为来下乡就是为了过逍遥日子,才不想被别人搅乱了好心情。

    既然产生了念头,最近这段时间她会盯紧潘迎娣,尽快揪出不可饶恕的把柄。

    毕竟,抓贼要抓赃,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撵人离开。

    换成村长田守粮,都没有这种权利。

    “死丫头,还愣着不干活,待会我就去找你的队长说你偷懒磨洋工。”大爷冲着潘迎娣嚷了一句,“干活!”

    他是老兵,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就是勤快起来,把效率达到最高。

    所以很看不惯潘迎娣磨蹭半天还不动弹的行为,老脸拉下来,没给一点笑模样。

    “干活干活干活,真能念叨,猪都被你念叨死了。”

    潘迎娣进了猪圈,轻车熟路地找到打扫工具。

    这里是她的老地方了,犄角旮旯有什么她都知道。

    见江胜利已经打扫完两个猪圈,潘迎娣很开心,果然在院子里磨蹭一会是正确的。

    “我已经给你俩分好了,你做这边,他干的是自己的活。”

    沈青笛婉转清脆的声音,此时听在潘迎娣的耳朵里却格外的刺耳。

    “凭什么啊,他早早干完了,我没铲完怎么办?咱们三个是负责养猪场的。”

    潘迎娣插着腰,还挺会从集体团结上找理由。

    “没铲完不要紧,我们在院里等着,你慢慢铲。”沈青笛冷冷的看着她,语气很不耐烦。

    刚才背对俩人,江胜利没瞅见潘迎娣窃喜的眼神。

    现在回头却是注意到了她那种小人得志的嘴脸,气得扬起手里的铁锹,把猪粪甩过去,“让你说凭什么,吃屎吧你!”

    就算全世界没有一个女人了,他江胜利宁愿打光棍,也不会看上潘迎娣的。

    这就是一个奇葩神经病,百年难遇,偏偏他点背给碰到了。

    “啊!讨厌死了,干嘛呀!”

    潘迎娣发出一种类似娇嗔又带种发嗲的夹子音。

    其他两个人的脸色都变紫了,沈青笛皱皱眉头,对江胜利说,“我喂完猪食了,你早点铲完出来。”

    “好!”

    江胜利冲地上呸了一口,“妈的晦气!”

    然后,发挥了自己高大威猛的优势,埋头苦干。

    逃离潘迎娣,是他目前最大的动力。

    铁锹在地上铲出了火星子,满满当当的猪粪源源不断的被运送到角落。

    潘迎娣让他发疯的行为给吓到了,脸上还挂着粪点子,讨好的语气问,“江胜利,你能不能帮我也铲点啊?

    等我下次分了粮食,我给你半捧,行吗?”

    “滚,闭嘴!”

    江胜利的声音很喘,头也不抬的咆哮着。

    半捧粮食?噫,潘迎娣分明是看不起他!哼。

    仅仅用了不到十几分钟,江胜利就创造了奇迹。

    挺胸抬头,潇洒的走到外面。

    大爷衷心的夸奖他,“小伙子,你是我看守养猪场以来,第一个铲猪粪最快的最厉害的!咱们满仓村,肯定没人比得过你。”

    “那天你和田野比赛割麦子,应该让潘迎娣站在你旁边催促你,速度就提升了。”沈青笛笑得前仰后合,还不忘记打趣他。

    江胜利扯了扯嘴角,笑容比哭还难看,“别提了,我现在听到潘这个姓就头疼。”

    大爷见他是真的很烦,就把江胜利带到旁边聊天,讲当兵时候的故事。

    正好江胜利最崇拜的就是真男人,马上忘记潘迎娣带来的阴影,开始畅谈起来。

    活干完了,沈青笛围着附近溜达,体验农村清爽的空气。

    “哎,小丫头?你是新来的知青,是姓沈不?”

    路边,三四个娘们坐在小板凳上聊天,每个人怀里都搂着小孩子。

    七零年代的农村肯定没有托管班,刚会走路的小孩子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家里就要留下一个人来看孩子。岁岁酒的七零知青带物资下乡被糙汉掐腰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