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交往后,暮夕被吻哭
书迷正在阅读:团宠满宝五岁半、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相亲当天,和偏执首富领证了、穿越火影:我是最强摆烂人!、(快穿)替身我是专业的、大主宰之冰封万里、这个宇智波天赋过于离谱、成仙后,蓝星老家联系我了、东京帅哥不做美少女的梦、亮剑:带着军火库抗战!
余暮夕愕然,一脸惊慌地望着洛挽风。 男人却不是开玩笑,眼神无比炽热真挚,语气诚恳。 “那你把资料给向阳哥吧。”余暮夕冷下脸,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从洛挽风身边擦肩走过。 洛挽风拉住余暮夕的手臂,“你知道我想要什么的,你拿什么来跟我谈条件?” 两人僵持着不动,洛挽风拉着她不放手,宛如抓住了难得的机会。 沉默片刻,余暮夕没有底气地小声说,“你想要我,我可以跟你睡。” 说完这话,余暮夕脸蛋发烫,心跳加速,紧张得要命。 洛挽风脸色一沉,嘴角泛起淡淡冷笑,把余暮夕扯到面前,带着一丝怒气,握住她的下巴,把她精致的小脸仰起。 对视着她绯红的脸蛋,咬着牙,一字一字怒问,“余暮夕,你把我当什么了?是缺女人睡的人渣?还是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种马?” 余暮夕被说得脸蛋愈发通红,不知所措地望着男人发怒的眼眸。 这已经是她最大的底线了。 洛挽风是她见过最洁身自爱的男人。 可他想要的,她给不起。 “我不能跟你结婚。”余暮夕此时很是无助,眼泪泛起雾气,朦胧地望着他,心里很是着急。 她太想帮杜筱筱了。 可又不能因为杜筱筱,而把自己的婚姻幸福搭进去。 洛挽风深情凝望着她的眼眸,她的脸蛋,良久,才说,“我是想睡你,可我要的是你情我愿,身心愉悦的那种,而不是一夜。” “我可以做到。”余暮夕隐隐咬着下唇,眨眨泪眼,故作镇静地对视着他。 洛挽风呢喃细语,“余暮夕,我们交往吧。给我一年的时间,如果一年后,你还没有爱上我,我们就分手,从此不再纠缠,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这是条件吗?”余暮夕错愕。 洛挽风凝望着她一张一合的粉唇,吞咽着口水,点点头。 距离上一次吻她,感觉已经过了几个世纪那么久,久到他快要憋疯。 渴望得要死那般念想。 “谈恋爱,能不能不上……床?”余暮夕说到最后一个字,声音已经消失,垂下眸,羞得不敢与他对视。 过于靠近,洛挽风能听到她的声音,温柔浅笑,压低头在她耳边低吟,“我们就像正常情侣那样交往,接吻上/床这些事情就顺其自然,你若不想,刚好我也不需要,那就不上。假如你想,正好我也需要,那就试试。” 余暮夕觉得再给十年也不会爱上洛挽风,既然他说一年后就分手,从此不打扰。 为了杜筱筱,她愿意付出一年的青春。 “你说话算数?”余暮夕紧张问。 洛挽风沙哑的声音缥缈低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好,我答应你。”余暮夕果断同意。 洛挽风笑容无法按捺地溢上俊脸,双手捧着余暮夕的脸,温柔地喃喃细语,“这一年内,你不能反悔?” “不反悔。” “叫我挽风。”他柔声哄着。 “挽风。”余暮夕顺从他的话,乖巧轻盈地喊他名字。 她声音如天籁般好听。 洛挽风心潮澎湃,他从来不敢想,余暮夕真能成为他的女人。 虽然是交易的条件。 可这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吻我。”洛挽风得寸进尺地柔声哄着。m. 他做好了余暮夕会反抗的心理准备,毕竟刚开始,应该有过渡期。 没想到,余暮夕脸蛋泛红地闭上眼睛,踮起脚尖,嘟着润润的粉唇,往他薄唇上碰了碰。 洛挽风身体僵住,受宠若惊地望着眼前这个可爱又乖巧听话的女人。 这个吻,犹如蜻蜓点水,却在男人心里荡漾起汹涌澎湃的大浪。 余暮夕羞得无地自容。 可答应做他女朋友一年,就应该尽责。 她也没做过别人的女朋友,不知道谈恋爱是怎样谈的,也不懂。 反正,听洛挽风的话应该没错。 洛挽风盯着她的粉唇,口干舌燥,心猿意马。 现在,余暮夕是他的女人,他还有什么理由忍着憋着? 倏然,洛挽风一把将余暮夕拦腰抱起来。 余暮夕双脚凌空,吓得双手紧紧攀着洛挽风双肩,惊呼一声。 下一秒,男人把她压在墙壁上。 狠狠吻上她的唇。 她双脚彻底离地,高度与他持平,被压得紧紧的,全部重心都在男人和墙壁中间贴着。 洛挽风疯狂地向她索吻。 像压抑了千万年的野兽,瞬间得到释放。 他的吻时浅时深,吸吮撩拔,弄得余暮夕也意乱情迷,欲罢不能。 两人的唇舌交缠,直到余暮夕感觉无法呼吸,他才松开她一会。 只是一会,他意犹未尽,再次吻上她。 空气中弥漫着燥热的浪潮,犹如把人的身体点着。 他像小孩子迷上了棒棒糖。 或许,从来没有人像余暮夕这样,每一次被他吻,都被吻哭。 以前,他曾经是欺负,是掠夺,是霸道的吻,她生气挣扎时哭的。 这一次,她是真正被吻哭的。 因为洛挽风断断续续地吻了她将近一个小时,她唇都有些微红肿胀。 洛挽风搂着她,低头吻了吻她头顶的秀发,细声细语安慰,“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以后不会这样的。” 男人的道歉,余暮夕相信了。 她也以为,他只是一时激动。 接下来的一周里。 余暮夕觉得洛挽风更加疯狂了,变得肆无忌惮。 下班回来,第一时间就跑到她房间来,二话不说直接抱着就吻。 不管是按在墙壁上,压在床上,还是坐在椅子上。 他想吻就吻。 而且每次都能吻上好久好久。 他的吻技更是练得炉火纯青。 这几天,他变得不务正业,整天想跟她谈恋爱。 高档餐厅的烛光晚餐,包场的电影院,美丽的江河夜景,都有他们的足迹。 洛挽风总是说,男人其实很犯贱,越得不到的就越想要,到手了就会腻,然后慢慢变得生厌。 别的男人是七年之痒,洛挽风是七天之厌。 七天后,洛挽风了无音讯地消失了48小时。 没有信息,没有电话,也没有交代。 余暮夕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气嘟嘟地看着手机,纠结着要不要给他发信息质问?锦锦不是妖的惹上洛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