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野狗听戏
见众人不信,孙瘸子讲了一个故事。 在他年轻的时候,世道比起如今,更是兵荒马乱。 当时为了填饱肚子,他拜在一个戏班子里,也是走南闯北,颠簸流离。 孙瘸子如今能够说书,大多数的经历,还是来自于戏班。 戏子分生、旦、净、丑、杂行、流行和武行,一共七个不同行当,他啥也不会,只能打杂。 一日,戏班行至一个唤作野狗庄的地方。 还未进村,戏班就遇到了一个须发尽白的老人。 老人衣着仿古,和如今时代,大有不同。 他自称,自己是野狗庄的村长,说村里闭塞,村中诸人,已经太长时间,没见过新鲜事物,所以恳请戏班子,前去野狗庄,唱一天戏。 说完,还奉上了三锭金元宝。 虽说这个时代,流通货币是银元,但金元宝,那可比银元珍贵的多。 一枚金元宝,便足以当他们戏班子,一整年的收入了。 金钱之下,班主一咬牙,收下金元宝,答应去村里唱戏。 奇异的事情,随之发生。 等戏班子,来到野狗庄的时候,才发现,这野狗庄,进去的时候,草木丛生,道路崎岖,犹如多年,没人通行了一般。 等到尽头,来到庄中,才发现,周围乱坟林立,根本就是个乱坟岗! 怪就怪在,乱坟岗的正中,居然有一块空地,比周围略高,犹如戏台一般! 最主要的是,乱坟岗的边上,还搭着一条条的板凳,坐着一个个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各种各样的“人”。 有人看戏,很正常。 可这里,荒郊野岭的,距离最近的村子,也要几十里地,这些人,又是哪里来的? 甚至还有老弱妇孺。 更别说,还乱坟林立。 哪怕情形如此怪异,戏班班长,还是一咬牙,吩咐:“唱戏!” 他明白,自己这是,遇到“请鬼戏”了。 戏班,有戏班的规矩。 最为讲究的,便是无论如何,一旦开腔,戏就必须唱完,绝不可以中途停下。 说法便是,八方听客,一方凡人,七方鬼神。 所以只要开腔,就必须唱下去。 眼前的场景,不用想也知道,这些“观众”,都不是人。 空荡荡的乱葬岗,坟包林立。 咿咿呀呀的戏腔声,凄凉清晰。 一排排的观众,听得如痴如醉。 奇异诡异的一幕。 开始还好,越唱下去,戏班的人,越是心理承受不住。 随着时间推移,当唱到月半当空的时候,有两个年轻的花旦,再也撑不住。 直接跟疯了一样,跳下戏台,拔腿就跑。 这一跑,就出大事了。 随着他俩的奔跑,台下的观众,被撞得东倒西歪,跌倒在地。 随后,便见到月色之下,哪里是什么观众。 分明就是一些豺狼、狐狸、黄皮子、长蛇等物! 居中的,也就是村长,赫然是一只壮硕的白眉野狗,在那里如人一般坐着。 那野狗头生三目,体型巨大,堪比猛虎。 很快,就有豺狼,将那逃走的两个年轻花旦,给叼了回来。 白眉野狗便如人一般,接过两人,丢在口里,咀嚼出声。 直接就那样吃了! 有吓破了胆的,当场瘫倒在地; 也有直接鸟兽散的,一时间,戏台上,就只剩下几个人。 还是班长镇定,见状大吼了一声:“不想死的,都给我继续唱!” 于是,剩下的几个戏子,便战战兢兢的,在一群妖物的注视下,继续唱戏。 一直唱到次日清晨。 日光升起,台下,只余下一地血迹。 那是逃走的戏班子成员,被抓住后吃掉的痕迹。 老孙头当时吓破了胆,被一个豺狼抓住,直接被咬掉了脚掌。 好在最后,戏班子重新开唱,他这才免去一死,保住了命。 而几十人的戏班子,一个晚上,就只剩下了几个活口,死掉了九成。 …… 为了印证自己的话,老孙头捞起裤脚,便见到在他脚踝之处,有一排粗大的牙印。 犹如一张巨口,将其从脚踝处,生生咬断!m.zwWX.ORg 而那牙印,看起来弯曲锋利,宽度便有一指,根本不似人的牙齿。 “哎,乱世多妖啊。” 有人叹了口气,说。 大家听了,都是唏嘘不已。 杨雄又帮老孙头添了一碗酒:“你还记得,那唱戏的地方,是哪里么?” 老孙头接过酒,咕噜了一口,回想一下。 给出大概的方向:“那个野狗庄,位于西平城和东华城之间,应该是西平城向东的方向,大概200里左右吧。距离多远,也记不得了。毕竟当时,逃命都来不及,哪里还想着记位置。” 杨雄心中默默记下:西平城向东,200里地。 …… 入夜。 极冷。 皮影铺的门,缓缓开启。 随着门打开,一口通体暗色的棺材,给四个面无表情、犹如死人一般的“壮汉”,抬了出来。 普通皮影虽然看着粗糙,一点都不逼真,但胜在量多,随时可召。 棺材旁边,武圣和花魁,一左一右,进行护卫。 棺材里躺着的,正是杨雄。 杨雄手指翻动,四根丝线,上下翻飞,控制着工具,制作皮影。 在他的身边,已经存下数十只皮影。 这些普通的皮影,准备越多越好。 反正武圣的能力便是千军,只要召唤出来,便可以让武圣统领它们。 此时,武圣正带领四个壮汉,抬着棺材,健步如飞,离开皮影铺,向着东边,疾行而去。 …… 当晚,有那夜里行动的贼子,或那打更的更夫,便见到了这样的一幕。 四个的脸色诡异汉子,抬着一口棺材,落地无声,在午夜间,飘飘荡荡,形如鬼魅。 于是,第二天报纸上,又刊登了一条“棺材煞”在城中出没的记录。 一时间,人心惶惶。 …… 出了城后,山路极其难行,两百里之地,即便是皮影不知疲倦,昼夜行路,也需要一天一晚,才能赶到。 一路上,武圣在前,煞气开路,但凡有点灵性的东西,纷纷躲避,不敢冲撞。 棺中,早已备好食物、清水,还有酒。 若是杨雄觉得累了,便让停下,略作休息,再行赶路。 一番前行,损耗了两副皮影后。 杨雄算算时间,估摸着,已差不多200里。 普通皮影,毕竟是普通材料制成,远不如傀影那般强韧,更是抬棺疾行,折损极大。 也就是说,一直不停的话,每六个时辰,即12个小时,便需要损耗一套抬棺皮影。 还好路程不远,杨雄准备也算充分。 当即丝线一弹,丝线犹如刀刃,切开自己的手掌。 伸手一洒,便有鲜血弹出,落到一旁的皮影堆里。 随着鲜血洒落,只见数十只鼠影,迎风化物,变成一只只小猫大小的老鼠,从棺材里跳出,飞落到地。 向着四面八方,搜寻过去。 而杨雄,则让抬棺皮影,减缓速度,以“地毯式搜索”的方式,往前找去。 就这样,搜索了约莫半个时辰。 只见一只鼠影,飞速归来,对着棺材,吱吱叫了几声。 找到了? “带路。” 在那只鼠影的带领下,一行人,迅速来到一处地方。 此时,月正圆。 远处,隐隐有咿咿呀呀的声音,响起。 好像有人正在唱戏。 戏声凄苦,听到耳中,让人忍不住同凄同悲。 看来,这里就是野狗庄了。 杨雄从棺中出来,吩咐四个普通皮影看守棺材,自己让武圣推着轮椅,在武圣和花魁的保护下,缓缓进入庄中。爱吃树叶的猪的皮影抬棺,我是万煞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