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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狼猎术

    狗王身上这件百纳坎肩看起来全部是用碎皮子缀成的,大的若巴掌,小的却是如筷子头,一共是四百三十七块零碎皮子。

    这些皮子里面有鼠皮,貂皮,狗皮,猪皮,猫皮,羊皮,牛皮......一共是七七四十九种动物的皮料,号称百种,这些动物在活着的时候,都是被狗王百般折磨,几乎是痛不欲生之后,这才杀死,割皮下来阴干,最后采取秘法炼制而成。

    就在即将被暗器打到的一瞬间,狗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本来是个魁梧的高壮大汉,露出来的皮肤上面,有一层诡异的油亮光泽,就仿佛是被抹了一层油脂似的,极有威势!但这一吸气时候,脸上竟是露出了一抹凄厉的惨白!整个人的精神也随之萎靡了不少。

    可是他身上的那一件百纳坎肩,却是骤的变得隐隐有血红之色!显然狗王丧失的精血,竟是被这件坎肩给全部吸纳!

    那十余发暗器和利箭射到了这带着血色的百纳坎肩上面,居然发出了金属一般的铿锵声音,然后被射中的坎肩的那块皮子上面,忽然冒出了黑气,一个盘旋便呈现出了狰狞无比的野兽脑袋模样,将那暗器咬住,吐掉!

    那皮子是从什么野兽的身上取下来的,浮现出来的黑气便呈现出什么野兽的形状!

    十余发暗器击中狗王身上的百纳坎肩,那么就出现了十余道凄厉的黑气,然后化形咬住暗器!

    更重要的是,狗王分明是在与南郑的正规军精锐交战啊!这些军士乃是堂堂南郑的正规精锐,血气煞气冲激,什么道术幻术都要被破之!可是这匪徒怎么可以施展妖术?并且这妖术邪气森森,看起来也和血炼的道器没有任何关系!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便是这一瞬间,狗王便重新跳水,激起来了一团浪花,便消逝不见,他对狗乃是付出亲情温情,可是对人却是冷酷冷漠,何况还猜忌其中有内歼,因此连示警的信号也不发出!那五艘舢板上的人结果按照原计划跳上船去,等待他们的却是严阵以待狞笑着的精锐!

    等到周围的援兵乘坐船只一赶来,他们更是没有活路了。田统领他们一方是官,他们是匪,以正压邪,便是无知乡民也知道是助官擒匪!有不少渔民也下水帮忙抓贼,顿时斩首十余级,活擒二十来人,全部都是惯匪大盗!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活捉狗王,没能够拿到全功,不过此人爪牙尽失,也是估计很长一段时间掀不起风浪了。

    不过,只有一个人坚信,狗王必死!

    这个人就是李虎。

    他虽然不知道狗王的动向,也不了解这个人的姓格,可是,他却是了解另外一个人的姓格。

    那就是制定这个陷阱让狗王掉下去的林封谨!!!

    林封谨绝对不会做对自己没有用处的事情。之前制订的那个计划貌似完好,其实却有一个莫大的疏漏,那就是追杀的问题!

    虽然说随行的官兵都不擅长水战,但是从这两百多名骑兵当中哪怕抽选出十分之一的人手,顺着两岸奔驰巡逻,对于拦截追杀落网之鱼也是有莫大的效果,因为人不是鱼,在水里面总得冒出头来换气,一阵乱箭射过去,当真是不要太歹毒。

    林封谨制定的计划里面虽然疏漏了追杀这个细节,但是,李虎却知道,这个貌似遗漏掉的关键环节真的就不存在了吗?那倒真的未必,很可能执行这个最后一击的人,便是林封谨本人!

    再加上李虎也反复问过对准狗王出手的那十来人,都是异口同声的说,狗王之所以能够反弹飞射而来的那些暗器,依靠的就只是他身上那一件百纳坎肩而已,倒是有五六个人都声称自己射伤了这匪首。

    一件坎肩便是做得再大,顶多也就是一件外套,狗王便是在空中怎么蜷缩,他一个身高七尺的昂藏大汉,总不能全部都缩到坎肩后面去?所以李虎是相信狗王一定受了伤这一点,他就算不会中五六发暗器这么多,必然身上有一处会见血!

    一念及此,李虎眼中有精芒一闪而过:

    “既然见了血,你又怎么逃得过少爷的追踪啊!”

    ***

    狗王露出水面以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的爬上了沙滩。这一瞬间,他浑身上下肌肉都是绷紧的,并且筹划了至少十种以上的应变方案。

    然而预期当中的袭击并没有来到。

    他的水姓也是极好,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谨慎的人,所以善于给自己谋退路,无论是泳技,还是马术,甚至是藏匿化妆之术,都是十分的精湛。这不是他想学,而是被残酷的现实给逼的。

    其实此时他游出的距离并不远,甚至远远的眺望而去,还可以见到赠笛渡的客栈里面的炊烟,正在袅袅的升上天空。若是事前并没有准备的话,这里其实并不是一个好的登陆地点。

    目前最好的法子,却是继续顺流而下,若是有见到渔民的船只,杀人夺舟继续漂流,直到天黑以后登岸!既可以节省体力,更是可以加速逃离当地!

    此时通讯并不发达,距离案发的地方越远,官府发出来的通缉布告就越是晚到,所以逃得越快真的是越可以有效的逃脱追捕。

    狗王同样也知道这一点,但是他却不能不上岸,不得不上岸。因为他受了伤,而且是必须要快些处理的伤口,否则的话,恐怕这条浩浩荡荡的衡江,就是他的葬身之处!

    因为狗王中的是两发暗器,一发叫做透骨钉,一发叫做鬼缠丝!听名字就知道何等恶毒,当然,那些出手的牲口本来就是带着“唯恐弄不死你狗曰的”这种心态去做的.......

    透骨钉射在膝盖下方的位置,虽然没有钉到骨头上面,但是这玩意儿却是中空的,便是放血利器,游水本来就和奔跑一样,全身气血都要加速运转,游了这么远,这根小小的钉子放出来的鲜血至少都有好几斤了!若再不拔,流血都要流死!

    而鬼缠丝则是刺在了他的右手前臂上,这暗器有些类似于一根缠上了丝线的针,但是那“丝线”却是用死人头发混合秘药浸泡在槐树液汁里面配置的,一旦刺入人体,那么就会见到血液就疯狂生长!这么一小会儿,狗王的前臂都是乌青了巴掌一大片,更是完全麻木!

    这两种暗器都是绝对不能拖延,越早挖出来越好,所以狗王此时只能冒险上岸,咬着牙拔出了贴身的小刀子,他自己治伤也不是第一次了,比这更艰难得多的环境都熬过去了多次,何况是这等劣势而不是绝境?那些骑兵擅长的是沙场喋血,这追杀人的事情,总赛不过绿林上的追杀手段吧?

    狗王用那一把锋利的小刀子割开了膝盖处的皮肉,透骨钉上面有着倒刺,所以用力直接去拔的话,恐怕整条腿都废掉了,他虽然一声不吭,但额头上面黄豆大的冷汗却是已经涔涔而下。

    忽然,就在这个时候,狗王惊疑无比的打量起四周来!

    这里的风景其实颇为颇佳,芦苇长叶飘舞,深绿色的叶片,灰黄色的苇花不停的起伏着,不远处还有白鹭飞翔,岸边的水草新绿得喜人,水中波涛粼粼,更是有小鱼小虾嬉戏,远处的苇塘里面还有野鸭结队游逛。

    若是挎一竹钓杆,系鱼篓在这里坐上一下午,应该也是可以满载而归吧?狗王忽然涌起了一股渴望平凡的感觉。但是,他马上望向了数百米外的一从芦苇!是的,在那个地方,他清晰的感觉到了十分尖锐的威胁,就仿佛是有人正在弯弓搭箭瞄准了过来!!

    这一刹那,狗王想到的便是被官军的探子缀了上来,所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亡命逃走!在逃跑和隐藏踪迹方面,他还是有莫大的自信。

    这一逃又是数十里,狗王也感觉到了身后那种若芒刺在背的威胁消失了,他第一反应就是马上处理伤口,因为这两处伤口已经到了不得不处理的地步!

    再拖下去,就一定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可是,透骨钉旁边的皮肉刚刚割开一半!那强烈的威胁感觉再次出现!

    这一次他依然没有见到正主,只是知道那威胁却是躲藏在一处房屋角落处,狗王本姓素来残暴,立即便猛追过去要除掉这颗碍眼的钉子,谁知道他一动,对方虽然没有用眼睛看,却是立即知晓,马上退走开一段距离,只要狗王不动,他就不动!

    这其中的关键,便是在两个字“速度”上!狗王眼下最为劣势的就是,腿部受伤,并且连那颗一直放血的透骨钉都没有取出来!但此时狗王却是已经看了出来,对方决计不会给他从容疗伤的时间!

    这就是野狼的猎食之术!咬伤对手后一直将对方耗到死!便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得最大的胜利!

    ;卷土的天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