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161章

第161章

    “我觉得我们应该选上策!”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都道歉了你们还要怎样

    维权群里。

    三百多个业主在进入之后,都看到了青岚发出的公告。

    纷纷询问了起来。

    “维权?还有上中下三策?我们现在到底要不要报警?”

    “这个401的业主一直不肯出面解决问题啊,我刚刚冒着生命危险回家看了一眼,家里的裂缝又增加了。”

    “整栋楼还在持续开裂,也不知道401的业主现在打算怎么办?”

    “这种态度,实在是让人恶心……”

    “群主快说说上中下三策都是什么?”

    “……”

    看着这些深受其害的邻居们。

    青岚深吸了一口气。

    在群里回复道:“下策就是等待物业给出解决办法,但很明显,物业一直在和稀泥,和这个业主沆瀣一气,根本不作为。”

    一般来说。

    大部分居民遇到了小区楼房干裂的情况,第一反应就是找物业。

    而经过了这次事件后……

    他们再次看清楚了物业的本质。

    平时征收车位费、物业费、垃圾管理费的时候,无比积极。

    可一旦遇到了事情……

    集体变成了缩头乌龟。

    各种推诿责任,始终不肯站出来解决实际问题。

    已经两天过去了。

    一直没有拿出个妥当的解决方案。

    甚至连他们的住宿问题都没有解决。

    “而中策,则是立即报警,让警察介入调查。”

    青岚在群里面继续发言解释。

    这种拆除承重墙,导致大楼开裂的情况……

    已经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

    最合适的罪名……

    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她在秦牧以前的视频里看到过。

    若是以这个罪名报案的话,警察的确会受理。

    401的业主,大概率将接受调查。

    但……

    仅仅是接受调查而已,对方甚至可以以事故原因不明为由不配合。

    至于物业和施工队,将不痛不痒。

    “我觉得,造成大家现在有家归不得的罪魁祸首,不仅仅是401的业主,还有物业和他们找来的施工队。”

    青岚抿了抿嘴唇。

    继续双手打字,在群里号召道:“业主固然可恶,但包庇这个业主,一直和稀泥的物业,还有明知不能敲承重墙,依旧违规拆墙的施工队,同样不该放过!”

    在这一刻。

    她觉得自己仿佛秦牧附体,有些感同身受。

    秦牧之前。

    送了六七拨人进去。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做的很绝。

    但当自己遭遇这种事的时候,她同样恨不得把这三拨人都送进去!

    遇事不作为的物业。

    违规施工的施工队。

    401的业主。

    劝人大度……

    真的是天打雷劈。

    没有亲身经历和亲身感受,真的没有资格去劝别人大度。

    她好端端的一个家,直接四处开裂,整栋大楼变成危房。

    有家归不得。

    只能住在外面的酒店里。

    找物业和业主反馈,却迟迟得不到结果。

    此类种种……

    累积在一起,已经让她快气炸了。

    “真的都能送进去?”

    维权群里。

    其他业主看到了她的发言,继续询问起来。

    “我早就不爽物业很久了,国家都说小区内物业收益所得归业主所有,可我们一分钱都没收到!”

    “别说收益了,其实每个月的物业财报都要公示,可他们从来没有公布过!”

    “电梯里的广告每天都换,我们看了多少广告,物业给了我们一分钱吗?”

    “还有那个施工的,我们小区经常有人在下了班后还在装修,噪音太大了,也没见物业去管。”

    “……”

    几百个业主像是打开了话匣子。

    将他们心中的怨气和不满,全部发泄了出来。

    显然。

    这些年下来,物业在他们心里的印象并不好。

    有钱物业赚。

    有事就甩锅。

    这就是他们对物业最直观的感受。

    青岚看着维权群里各个业主们的吐槽,继续回复道:“能不能把三方都送进去,就看上策了。”

    随后。

    她将自己已经请了专业的机构对整栋楼的结构进行了鉴定的事说了一遍。

    “等到明天,鉴定结果就能出。”

    “然后我们就可以报警了!”

    “401的业主、物业、施工队,一个都跑不了!”

    有了房屋危险性鉴定书,警方立案也将十分迅速。

    同时。

    也可以坐实了物业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行为,物业的人要对此负很大的责任。

    在经过了秦牧的指点后。

    她也详细查询了一下这方面的法条,了解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将构成此类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